據廣州日報報道,11月25日,廣州市醫保局、佛山市醫保局和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共同簽署了廣佛藥品跨區域聯合集團采購框架協議,佛山市正式加入廣州GPO平臺,聯合開展藥品集團采購。
這意味著佛山不僅在省平臺開設佛山專區外,也將同時在廣州GPO上采購,實現雙平臺采購。
佛山市公立醫療機構將在廣州GPO平臺全量采購藥品,廣佛兩地市民看病實現了同城同藥價。
廣州GPO平臺試運行一年藥品總體降價超25%
廣州GPO由市醫療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醫保經辦機構負責日常經辦管理,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建設和運維GPO采購平臺及組織具體交易。
廣州GPO平臺自去年底試運行以來,在保供應、降藥價等方面取得了成效。
一是藥品價格明顯降低。與廣州2017年公立醫療機構綜合改革之前相比,藥品總體降費幅度超25%。
二是滿足醫療機構用藥需求。目前廣州全部公立醫療機構(含部屬、省屬及市屬)和部分民營醫療機構,共477家在廣州平臺開展藥品采購工作。截至目前,廣州GPO平臺掛網藥品達13000余種(按商品名計算),醫療機構簽訂采購合同金額近300億元。
三是藥品供應得到更好保障。建立監控系統,運用實時大數據監控,及時分析掌握藥品供應異常情況,快速做好藥品調配供應保障。同時發揮大型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藥品儲備、商業調撥等優勢,解決好低價藥、短缺藥供應問題。
廣州、佛山兩地藥品采購量均在全省前列,這次兩市在藥品采購方面強強聯合,結成藥品跨區域采購聯盟,通過帶量采購、量價掛鉤,進一步完善藥品集中采購機制,形成規模團購效應,以量換價促進藥價實質性降低,進一步增強藥品(特別是短缺藥)供應保障能力,確保藥品穩定供應和質量安全,減輕人民群眾用藥費用負擔。
廣東省內三大平臺并駕齊驅
2018年,廣東副省長在全省推廣藥品集團采購工作現場會上明確,各市原則上不再建立新的平臺,主動選擇省、廣州、深圳三個交易平臺開展集團采購。
省平臺:全國第一家全程電子化操作的第三方藥品交易平臺,藥品交易價格在全國范圍內較低,目前設有揭陽專區和佛山專區。
廣州GPO:由人社局牽頭組織實施,醫保局經辦管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搭建廣州GPO藥品采購平臺,目前包括廣州、清遠、茂名、佛山、韶關、梅州、中山。
深圳GPO:由政府引導、監督,全藥網負責實際的運營。目前省內有15市加入,省外拓展至黑龍江哈爾濱、廣西梧州、新疆八師石河子等地。
2019年3月12日,廣東省印發《廣東省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實施方案》,其中明確指出:堅持集中帶量采購原則,統籌推動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和廣州、深圳藥品集團采購平臺實施價格聯動、實時采購數據共享,合理管控藥品價格。
目前,廣東省內3大采購平臺共同競爭的態勢已然形成,價格聯動也是必然趨勢。而官方也已正式發文,推動3大平臺實現價格聯動,可以預見,廣東全省將共享“深圳GPO、廣州醫保談判”的低價成果,一旦成為廣東省級價格,被外省采集的“風險”也隨之加大。
4+7擴面之后咋辦?
4+7城市中,廣東省有廣州、深圳兩個試點城市,分別在廣州GPO(廣州市醫保局主導)、深圳GPO(全藥網運營)兩大平臺上執行4+7價格。
但問題是,廣深兩地GPO都存在跨區域采購,廣州GPO有廣州、清遠、中山;深圳GPO在省內有深圳、東莞、惠州、江門等11個城市。
那么,由此產生的價格差,如何來確定最終采購價格,藥企在報價時除了競爭因素外,也不得不考慮這個問題。
即便不考慮價格,也要考慮醫保支付標準,后者的基本原則是就低不就高,就算不聯動價格,但支付標準一旦采用最低價,最終在藥品的銷售競爭上也將折射出價格的下降。
GPO集采模式在廣東已達19城
除佛山市外,目前,廣東還有18市實行GPO集中采購,分別為:深圳、東莞、廣州、肇慶、中山、珠海、河源、韶關、江門、清遠、揭陽、梅州、惠州、茂名、湛江和汕尾、汕頭、潮州。
廣東省內三大平臺采購跟隨情況一覽表
1、深圳:作為繼上海之后的全國第二個GPO試點,深圳再次走在改革前列。據去年年底深圳衛計委統計,根據GPO第二批目錄采購的1159種藥品,平均降價幅度達到了22.57%,預計全年可為深圳市公立醫院節省藥品費用15.37億元。
2、東莞:掛靠深圳市確定的藥品供應平臺來進行采購。東莞全市公立醫療機構的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藥品的集中、帶量、限價采購工作都由深圳市確定的第三方藥品集團采購組織負責。東莞市將降低藥價和藥占比寄望于與深圳的跨區域聯合采購。
另外,深莞兩地可共享相關藥品采購價格的信息,通過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信息交換,促進藥品交易環境的透明化。“深莞模式”的實施成果已成為廣東多地GPO采購的主導和借鑒。
3、廣州:2017年7月,廣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廣州地區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21項改革措施,其中提出依托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立GPO(藥品集中采購組織)平臺,按照帶量集中采購要求,推動廣州地區公立醫院藥品(醫用耗材)統一組團、集中招標采購,實施統一配送,減少流通環節,控制藥品(醫用耗材)成本。
4、肇慶:2018年6月7日,肇慶市衛計局召開了《關于藥品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改革工作座談會》的會議。會議對GPO方案的公布時間、涉及的醫院范圍以及集中采購的藥品金額均有明確規定。
GPO采購方案將于6月11日~6月15日印發公布,范圍為肇慶市全市公立醫院(包括懷集),采購用藥金額為25.64億元,品規數4294個。同時,會議對GPO集中采購定了任務:年度總費用下降30%,以及2019年年底前將全市醫院藥占比下降到30%內;
5、中山:同時在廣州GPO和深圳GPO上采購。
2018年9月27日,中山市發布跨區域聯合采購方案,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中山市將推行在省平臺集中采購和深圳平臺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相結合的新機制,要求全市所有公立醫院均要參加本次改革,鼓勵民營醫院積極參與。
方案中明確了本次采購工作的目標:實施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后,參與集中采購的醫療機構藥品采購總費用,力爭比上年度藥品采購總費用下降20-30%,力爭把全市公立醫院藥品收入(不含中藥飲片)占業務收入的比例降到30%以內。
采購藥品目錄原則上包括常用低價藥、婦兒??扑?、急救搶救藥以及市場供應短缺藥品、國家醫保談判藥等保障類藥品,以及上一年度全市公立醫療機構在省平臺采購總金額排名前80%以內的藥品(奇異劑型和奇異規格除外)。
中山市參與深圳平臺進行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如深圳市變更或增加集團采購組織,該市也跟隨變更或增加。
2019年6月28日,廣州GPO平臺發布通知稱,將于7月份開始向中山市區域醫療機構提供藥品采購服務。
(1)市屬公立醫院、區屬公立醫院、小欖鎮公立醫院及社區服務中心自主選擇廣州、深圳GPO平臺,主次根據醫院實際需求決定;
(2)鎮屬公立醫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議以深圳GPO平臺為主,廣州GPO平臺為輔;
(3)若廣州、深圳GPO平臺不能滿足需求的常用低價藥、婦兒??扑帯⒓本葥尵人帯⑹袌龆倘彼?、國家醫保談判藥可在省平臺采購,各公立醫療機構的采購情況必須報屬地醫療保障部門備案。
(4)各公立醫療機構原則上不允許單獨議價。參與集團采購醫療機構按其相關規章制度執行“三重一大”決策程序,自主決定選擇交易平臺。
6、珠海:2018年9月4日,珠海市人社局印發《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改革實施方案通知》。方案要求,實施集中采購后,參與集中采購的醫療機構藥品采購總費用比上年度藥品采購總費用下降30%左右;全市公立醫院藥品收入(不含中藥飲片)占業務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7%以內。
珠海市人社局日前披露,該市已正式啟動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改革,首批藥品集中采購預計11月上線。
首批上線目錄共461個品規,其中,低價藥256個品規、婦科非專利藥品30個品規、兒科非專利藥品63個品規、急搶救藥品57個品規、短缺藥品22個品規。
據珠海市副市長劉嘉文介紹,珠海此次改革,依托深圳市確定的藥品供應平臺進行集中采購,參照執行深圳市集團采購“兩法一規”等相關規定,由深圳市確定的第三方藥品集團采購平臺進行全市公立醫療機構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藥品的集中、帶量、限價采購工作。
珠海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已與深圳全藥網藥業有限公司簽訂了《珠海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團采購監督管理協議》,珠海市人民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五醫院,還與深圳全藥網藥業有限公司簽訂了《珠海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委托采購供應協議》,這兩項協議的簽訂,標志著珠海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工作已進入實質實施的階段。
7、河源:2018年10月30日,河源市衛計委發布通知,將于2018年11月1日下午召開藥品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配送企業座談會,要求具備覆蓋河源地區藥品配送能力,且有意愿參加藥品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的各藥品配送企業有關負責人1-2名來參會。
會議將解讀《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推進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改革試行方案的通知》(河府辦〔2018〕47號),并介紹深圳GPO模式及兄弟市開展公立醫院藥品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改革情況。
8、韶關:2018年12月5日,韶關市發布通知,將實行公立醫院藥品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改革,求全市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機構均須參與,實現藥品采購總費用,比上年度下降20-30%左右;到2019年底,藥占比下降到30%。
9、江門:2018年12月10日,江門發布通知,將依托深圳確定的GPO,開展跨區域聯合集采,實現采購總費用下降25%以上,藥占比下降到30%以下的目標。預計12月21日至2019年1月31日上線運行。2月全面落實。
10、清遠:2019年1月14日,清遠市發布通知,明確了清遠市藥品集團采購平臺選擇方案,最終選定了廣東省平臺和廣州市平臺作為清遠市藥品集團采購平臺。這也是自廣東省內確立省平臺、廣州、深圳三大采購平臺之后,第一個地級市主動選擇廣州平臺作為藥品交易平臺。
11、揭陽:2019年1月31日,揭陽將以市為單位,依托廣東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建設“揭陽專區”,在省藥品交易辦法框架下創新該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模式。
通過省、市兩級共同推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省市共建”模式,進一步減少藥品流通環節,降低藥品采購成本,藥品采購價格不高于其他平臺價格;進一步探索藥品集中談判工作,組織揭陽市公立醫療機構采購金額前100名藥品統一進行集中價格談判。
12、梅州:3月4日,梅州市人民政府發布公告,公示《梅州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跨區域聯合集團采購第一批上線品種》。從公示的第一批上線品種表格來看,目錄批次及序號均與深圳的批次及序號統一,因此,梅州GPO應該是選擇了深圳GPO平臺。
據《梅州日報》報道,第一批上線藥品品規476個,其中包括17種國家談判抗癌藥品。按照省政府關于“以市為單位自行選擇省、廣州、深圳藥品交易平臺實行采購”的要求,梅州市在與省平臺履約采購的基礎上,第一批上線藥品參與深圳藥品跨區域聯合集團采購。
此后,根據廣州藥品集團采購平臺的運行情況,將組織醫療機構同步參與廣州藥品跨區域聯合集團采購,試運行半年后進行實效評估,科學選定其中一個平臺作為梅州市主要藥品集團采購平臺。
13、惠州:2019年3月25日,惠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通知,明確參照深圳市推進公立醫院藥品集團采購改革試點工作做法,探索在省平臺集中采購和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相結合的新機制。
實施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后,參與集中采購的醫療機構采購的藥品品規及總量基本相同的基礎上,藥品采購總費用比上年度同期下降20%以上。全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收入占業務收入的比例控制在省目標范圍以內。
14、茂名:2019年4月29日,茂名市醫保局發布通知,明確該市推廣GP0藥品集團采購模式,優先選擇廣州GPO平臺、深圳GPO平臺作為市藥品集團采購平臺,自主從以上交易平臺中選擇所需采購的藥品進行交易。
同時,要求全市各級公立醫療機構要綜合評價各平臺的價格和質量因素,從藥品掛網交易目錄中陽光遴選藥品進行匹配,藥品通用名、目錄劑型一致的要匹配到價格更低的平臺采購。
15、湛江:據《湛江日報》報道,2019年4月28日,湛江市召開藥品集中采購配送企業工作會議,按照該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實施方案,全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均需參與藥品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規范藥品采購渠道,鼓勵全市基本醫保定點的民營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積極參與。
當天啟動了湛江市藥品配送企業同深圳全藥網并軌對接,并于4月29日起開展配送企業注冊及辦理數字證書工作。
16、汕尾:2019年6月6日,深圳全藥網發布通知,汕尾市醫保局將于6月12日召開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配送企業啟動培訓會。這意味著,汕尾GPO即將啟動,并且選擇了深圳全藥網作為采購平臺。
17、汕頭:2019年7月15日,汕頭醫保局發布《汕頭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團采購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今年汕頭市依托深圳平臺作為全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團采購的平臺,部分符合規定的藥品可繼續在省平臺采購。
對于非公立醫療機構的藥品采購,藥品生產配送企業是否到深圳平臺注冊供應藥品,則不作強制性規定。采購周期為一年,從汕頭市公立醫療機構到深圳平臺上線采購第一批藥品開始計算。
18、潮州:2019年8月29日,潮州市發布該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跨區域聯合集中采購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提出潮州市采取了省平臺與全藥網相結合的方式,先期在全藥網采購,此后由醫療機構自主選擇平臺。并要求,藥品通用名、目錄劑型一致的要匹配到價格更低的平臺采購。
(來源于:醫藥云端工作室)